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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保函的两个特点:

1、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,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,具有独立法律效力。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,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,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,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。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。

2、银行信用作为保证,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。

履约保函是指:应劳务方和承包方(申请人)的请求,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(受益人)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。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,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%~10%的款项。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,也有一定的条件。

商业保函的内容一般有申请日期、受益人、保函期限、履行内容等,其中保函期限通常不超过几十天。当保证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完成履行义务时,受益人可以采取刑事起诉和民事提起诉讼的方式,要求保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条款消除违约并赔偿损失。 越来越多的公司也在使用商业保函开展业务,如在交易中开具商业保函,用作应收账款抵押,用于租赁物、设备使用和抵押,或用以担保和信用审核等。有了商业保函,双方实现信任,加强经济交易的安全性,确保双重守约,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。

预留金保函:

又称留滞金担保,是指应承包方(申请人)的请求,向工程业主(受益人)保证,在承包方(申请人)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,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。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%-1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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